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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传教材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2-23 [浏览次数]: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学的质量,为切实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三优先原则:在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目标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高职高专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高职高专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2、择优、择新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求,进行选择理论与实训(验)教材。最好的、以及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

3、适用性原则:以“必需、够用”为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注重内容适用性。

4、分类选用原则:(1)公共课与基础课类教材,以国家优秀教材为对象,构建稳定的公共课与基础课类教材平台。(2)专业基础课类教材,在“三优先原则”基础上,以区域性合作为补充,建立相对稳定的若干个专业基础课类教材平台。(3)专业课类教材,在选用传统教材的基础上,要应用现代技术,时刻跟踪本专业最前沿的信息,补充一部分形式多样的讲义。

二、教材选用程序

1、系部选择教材版本

每学期第11周,主讲教师根据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安排,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教材征订目录,并参考教材科样本库提供的样本后提出选用教材的方案,教研室集体研究,确定教材版本和选用数量,填报下学期的《安乐传教材征订计划表》。经主讲教师、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报系部教材工作小组初审。一门课只允许预订一种教材,首次使用的教材要谨慎选用。必须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公认水平较高的高职高专优秀教材,力求高职高专规划教材选用率大于60%。

2、系部教材工作小组初审教材计划

系部教材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课程间的关系,依照教材选用原则,对教研室上报的教材计划审核;对需上报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决定的问题,要逐一注明经系部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3、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终审教材计划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教材,报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召开例会,审核各系部教材计划;已论证过的教材,只需通报不必审议;重点审议未经过论证的教材,对有争议的教材,按程序研究解决。终审后的教材计划,由教务处备案并落实。

三、教材选用的责任划分

1、 主讲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推荐选修课教材和参考书。

2、 任何教师和单位,不通过教材选用程序擅自向学生发放必修课教材,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系部因教材计划疏漏,导致学生上课无教材的情况发生,要追究系(部)教材工作小组负责人的责任。

四、教材征订

每学期第11周各系(部)预订下一学期教材,教务处应规范教材样本库建设,及时收集最新教材目录和出版信息,供教师订购时参考,并发放教材征订计划表,各系部均应认真审核,签字确认教材使用计划,于第10周交教务处,逾期报订不保证供应。

五、教材的采购和编印

1、教务处应及时、准确地将各系部预订教材计划进行汇总。

2、凡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教材种类及教材数量不得轻易变更,如有特殊原因(如教学计划,招生人数变动等)必须变更时,应由系部提交《安乐传变更教材审批表》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变更。未及时提出变更或擅自变更而造成的课前不能到书和原订教材积压浪费,对责任人按教学事故处理,情况严重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预订的教材因出版发行原因造成教材不及时到位或确实无法落实时,教务处应及时通知并会商有关系部以便采取其它措施解决。解决办法应书面记录,以备存查。

3、教材采购由教务处牵头,协同学院财务、审计、纪检检察及相关系部,按照学院《采购控制程序》,组织教材招投标。招投标进行过程中要严肃教材采购纪律,学院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应加强监督,严防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预订和采购。因教材重订、错订、漏订而扰乱教学秩序,按照《不合格教学教学服务控制程序》执行。采购的教材原则上应分别于寒、暑假期间入库。

4、教务处要与各出版社和教材发行单位保持联系,广泛收集教材信息,及时与有关系部沟通,提供教材目录和介绍,使教师能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选择最适用的教材。

5、 因教学需要,而又无法订购到相关教材需自行编印教材(含实验讲义)时,由有关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纳入教材建设年度计划,于使用前3个月交稿,经院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由教务处负责,按照学院《采购控制程序》,组织印刷招投标。各系部一定要严把自编教材(讲义)质量关。

6、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若要在本院教学中使用,需事先报院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六、 教材的发放与结算工作由教材室负责

1、教务处按所开设的课程为学生准备的教材,应保证人手一册。学生于上课前1天内,凭计财处缴费收据,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或学习委员统一到教务处教材室领取。

2、选修课所用教材由系部开列清单,课代表统一到教务处购买。

3、学生因遗失、损坏需重购教材的,可凭学生证到教务处购买。

4、教师领书,按教学任务书中确定任课教师(包括辅导教师,指导实验教师,参加实验教学的实验员)人手一册,由各系部统一领取。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本人所授课程。

5、领取教材时,应当面核对书名、编者、版次、数量、价格等,并在购书单上签名确认。所领用的教材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可在一周内到教材室调换。

6、学生入校时需预交书费,每学年结算一次,学生书费按供应商优惠数额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全院公布。

七、教材的入库保管

1、教材采购到校后,教材室要严格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安乐传教材入库清单》及时验收登帐,做到品种、价格、数量、使用班级准确无误。课前到书率不低于95%。

2、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书架,保持书库整洁,做好书库“四防”。即:防火、防盗、防水、防虫、防霉。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