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传
学生 | 教职工 | 考生 | 校友 | 高级检索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学生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安乐传学生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22 [浏览次数]: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第七条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工作。

  第十条 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培养与发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 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队伍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9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乐传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条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和《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社政[2005]375),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辅导员队伍建设要坚持“十六字”方针。即:“高标准进”、“严格管理”、“精心培训”、“优先晋级”;体现“三双原则”。即:“双重身份”、“双重管理”、“双线晋升”。

  第四条  辅导员的选拔、配备、管理、培训、考核、待遇和奖惩依据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第五条  辅导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辅导员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二)思想品德优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无私奉献精神,讲团结,顾大局。

  (三)组织观念强。服从领导,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纪律严明,作风正派。

  (四)业务素质好。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咨询指导及相关科研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作为教育者良好的气质、形象和充沛的工作精力。

  第三章  

  第六条  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师,又是行政管理干部。

  第七条  辅导员应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教育和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法制意识、良好的品行操守及健康的心理。

  第八条  抓好学风建设,教育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勤奋学习,完成学业。主动与任课教师配合,抓好学生的专业学习。

  第九条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经常与学生沟通情况、交流思想,结合学生实际,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心理上有障碍的学生,做好帮困助学和心理疏导工作。

  第十条  指导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并协助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选拔、培养学生干部,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学生干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与服务。

  第十一条  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科技创新、青年志愿者和社团等活动。

  第十二条  积极主动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研究,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十三条  辅导员应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教育”、“职业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成人成才”和相关专业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  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思想品德鉴定、组织纪律考核、评先评优,奖助学贷、学费收缴等工作。

  第四章  配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学院按教育部规定的辅导员与学生比例,配备辅导员。

  第十六条  严把“入口关”,实现辅导员的“高进”。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在辅导员选聘时,严格按照辅导员任职条件和选聘标准进行选聘。辅导员选聘的标准: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学历,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第十七条  辅导员原则上应干满三年,三年后,担任五年制班主任应干够有从事任课教师意愿的,符合教师条件,系(部)同意接受,经过考核,可有计划地转入教师系列。

  第十八条  辅导员要实行学院和系(部)双重管理。学生处对辅导员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考核;系(部)负责对辅导员工作具体指导、管理和考核。

  第十九条  学生处对辅导员可在全院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和调动。

  第五章    

  第二十条  学院和系部要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辅导员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常规培训与专题培训、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的多形式、全方位、可持续的培训体系。

  第二十二条  学院和系部要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管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法律法规、职业规划等方面的专业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积极支持辅导员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主办的各类辅导员培训班,学院每年暑期举办辅导员集中培训或辅导员论坛,开展辅导员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辅导员工作调动时,要认真进行工作交接,向新任辅导员介绍学生情况,移交文件和有关资料,未交接,不得离岗。

  第二十四条  辅导员应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一)班会制: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安排班级工作,进行专题教育或讨论座谈;或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二)日志制:对每天开展的工作和发现解决的学生、班级的问题,及时记入工作日志。

  (三)联系制: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积极发挥家长对学生教育的独特作用。

  (四)听课制:要经常深入课堂,听所带班级的课,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五)例会制:按时参加院系辅导员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档案制:建立完善学生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

  (七)责任制:辅导员是学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辅导员既可按教师专业系列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绩效享受学院相应的行政待遇。

  第二十六条  学院从辅导员中择优优先充实到后备干部梯队中并注重培养和选拔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由于辅导员经常与学生及家长通信联系,沟通情况,根据工作特点,学院给予一定的通讯费用补助,设置辅导员班主任管理费,体现学校对辅导员班主任的倾斜政策,优劳优酬原则。

  第八章    

  第二十八条  学生处和系部按照《安乐传辅导员考核办法》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  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考核结果与津贴、绩效工资、职级和职称晋升挂钩。

  第九章  

  第三十条  学院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辅导员总数的15%评选出优秀辅导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年度考核后三位的辅导员,学院要予以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辅导员,调离辅导员岗位。

  第十章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前有关辅导员的其他文件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时,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生处。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高校辅导员是履行高等学校学生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本标准是国家对合格高校辅导员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高校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基本准则,是高校辅导员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制定和实施本标准,一是为了进一步增强辅导员职业的社会认同,建立辅导员职业相对独立的知识和理论体系,确立辅导员职业概念,提升辅导员职业地位和职业公信力,逐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对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认同;二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导向,为各级部门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基本依据,推动各级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三是为了进一步充实丰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引导辅导员系统学习职业相关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四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范畴,逐步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高等学校辅导员

1.2 职业定义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1.4职业能力特征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1.5基本文化程度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6 政治面貌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员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根据学校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培训计划,定期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基本培训期限:入职培训不少于40标准学时(10);中级不少于48标准学时(16学时/年,312);高级不少于128标准学时(16学时/年,832)

1.7.2培训师资

培训高校辅导员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职级,并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学术水平、理论修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多媒体教室、报告厅和实践场所。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守则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敬业爱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在职责范围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

(3)育人为本。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终身学习。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5)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不得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2.2 职业知识

2.2.1基础知识

具备宽广的知识储备,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2.2.2专业知识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

(1)思想政治道德观教育

(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3)思想政治教育史

(4)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5)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和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与技能

(6)比较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

(7)毛泽东思想相关理论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1)中国共产党党史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

(12)党的创新理论教育相关知识

(13)大学生党团、班级建设的相关知识

(14)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知识

(15)困难资助、奖罚管理等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内容、知识

(16)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

(17)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

(18)危机事件、突发事件应对与管控的相关知识

2.2.3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规定。

3. 职业能力标准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辅导员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初级辅导员一般工作年限为1-3年,经过规定入职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理论和知识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

()熟悉学生家庭情况、个人特长等基本信息,掌握学生思想特点、动态及思想政治状况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能通过日常观察、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学生基本信息,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能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

能掌握主题教育、个别谈心、党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

能针对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做基本解释

能结合大学生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础知识

心理学基础知识

伦理学基础知识

社会学基础知识

党团和班级建设

()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

()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能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发展潜力等基本素质,能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班团事务

能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能组织学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

能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综合考察学生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熟悉党员发展的环节和程序;能利用各种教育载体激发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能选好配强党支部和班团组织负责人;能积极推动组织生活等工作创新

能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和方法

党建基本理论和知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

学业指导

()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业教育

()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指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规范学生学习方式行为

()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能初步掌握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计划、专业前景等;能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

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学习中的不良倾向

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关于学生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

关于学生考试的相关规定

日常事务管理

()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

()有效开展助、贷、勤、减、补工作,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做好学生奖励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

()为学生的日常事务提供基本咨询,进行生活指导

()指导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能通过主题班会、参观实践、讲座报告、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入学教育,帮助新生熟悉、接纳并适应大学生活

能通过主题演讲、主题征文、座谈会、毕业纪念册、毕业衫等形式做好毕业生的爱校荣校教育;能为毕业生办理好毕业派遣、户档转出、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能通过宣讲和谈心等形式做好学生军训动员工作,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军训

能组织评审各类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为学生办理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工作

能组织学生开展素质综合测评,公开公平的做好奖励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

能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及社会、生活常识为学生解答一些日常问题;能指导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能通过召开宿舍长会议、组织宿舍文化符号比赛等形式活跃宿舍文化

能通过团体辅导、个别谈心等形式化解宿舍学生之间的矛盾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的基础知识

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社会学基础知识

经济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

美学基础知识

教育学基础知识

心理咨询知识

心理健康教育与

咨询

()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筛查

()对学生进行初步心理问题排查和疏导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能协助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完成心理筛查的组织实施、能了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熟悉大学生常见的发展性心理问题,掌握倾听、共情、尊重等沟通技能,能够与大学生建立积极有效的师生关系,帮助学生调适一般的心理困扰

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如举办讲座、设计宣传展板等;能组织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心理咨询的方法、技巧

心理异常的判断标准、原则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有效传播先进文化、弘扬主旋律

()拓展工作途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平台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心理咨询等服务

()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

能及时把握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趋势;能熟悉网络语言特点和规律;能熟练使用博客、微博及微信等新媒体技术

能及时研判网络舆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网络技术基础知识

传播学基础知识

危机事件应对

()对危机事件作初步处理,努力稳定并控制局面

()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并及时逐级上报

()组织基本安全教育并建立基层应急队伍

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能尽快确认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能执行危机事件处理预案,及时稳定相关人员情绪

能通过学生骨干、密切接触人员等渠道快速了解事件相关信息;能对事件性质做出初步判断;能将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掌握基本安全教育方法,能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能培训指导各级学生骨干具备初步应急常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危机事件、突发事件应对与管控的相关知识

危机事件应对预案相关内容

公共危机管理基础知识

社会学基础知识

职业规划与就业

指导

()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能及时全面发布就业信息;能开展通用求职技巧指导、就业政策及流程解读等基本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具备基本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能开展就业观、择业观教育

国家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现代化技术发布信息的方法

职业类型基础知识

职业咨询基础知识

理论和实践研究

()攻读并获得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学位;参加校内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

()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能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观点;能融入学术团队,运用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归纳分析相关问题

科学研究基本方法

3.2 中级

中级辅导员一般工作年限为4-8年,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培养了较强研究能力,积累了一定理论和实践成果。中级辅导员职业标准除涵盖初级辅导员的职业标准内容要求外,在各项职业功能上有更高要求。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理论和知识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

()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参与思想道德修养、形势与政策教育等课程教学

()为学生在理想、信念等方面遇到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咨询

能与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做好沟通交流,充分发挥所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的育人作用

能深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能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

能就学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进行沟通、挖掘、分析与辅导

心理学

政治学基础知识

课堂教学基本方法与理论

伦理学相关知识

社会学相关知识

党团和班级建设

()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开展主题党、团日等活动

()参与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建设,讲授党课、团课

具备丰富的党建团建工作经验与扎实的理论功底;能指导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拓展教育途径;能指导党支部书记开展组织生活和组织关系管理;能指导党支部书记关爱帮助学生党员,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能抓住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指导党团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能指导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能组织开展学院级党校、团校的相关工作;能讲授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深受学生欢迎的党课、团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中国共产党史

党的建设理论

大型活动组织管理和大型活动组织的方法与原则

课堂教学方法

学业指导

()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激发学习兴趣,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研究分析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成绩变化,并针对性的开展分类指导

()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

()指导学生考研、出国留学等学习事务

能通过侧面了解、谈心谈话、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讨论等方式分析学生遇到的困难和应对措施,指导学生有效调整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

能通过召开宣讲会、谈心谈话等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参与课外学术实践活动

教育学相关知识

心理学相关知识

日常事务管理

()违法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

()能熟练把握学生情感、人际交往、财经、法律等方面事务科学咨询指导的政策、方法和技巧

能准确把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能采用案例分析、宣传警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日常法律意识教育

能运用法律知识、社会学知识和心理学知识指导学生对日常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探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经济学相关知识

法学相关知识

社会学相关知识

心理健康教育与

咨询

()心理问题严重程度的识别与严重个案的转介

()心理测验的实施

()有效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初步开展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

()相对系统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或具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能对一般心理问题、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进行初步识别,了解转介到心理咨询中心或精神卫生医院的适用条件和相关程序

能根据工作需要,正确实施各种心理测验量表、问卷,并能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对结果进行正确解读和反馈

能与求助学生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有效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调节情绪

能识别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症状并进行初步评估,能协助专家开展相关的危机干预工作

能通过培养心理委员、宿舍长、班干部等方法,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救助和朋辈互助的能力;能有效设计相对系统的院系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方案,并能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心理问题、神经症、

精神病识别知识

各类测验的功能与使用范围,施测手段

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综合利用传统、网络媒体,统筹协调网上、网下工作

()引导学生在网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教育学生在网上自我约束、自我保护

()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有效舆论引导;丰富网上宣传内容,把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

能准备把握网络传播规律,有效配置整合网络资源

能对学生的网络行为进行教育引导

能通过博客、微博、校园交互社区、网络群组等网络平台主动发布相关内容,吸引学生浏览、点击和评论,引导网络舆情

社会学的基础知识

文化学的基础知识

教育学的基础知识

网络舆情引导方法

危机事件应对

()指导初级辅导员对危机事件作初步处理,稳定并控制局面

()对事件相关信息做好全面汇总和准确分析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

()对事件发展及其影响进行持续关注与跟踪

()组织安全教育课程学习

能做好第一时间现场统筹指挥工作;能把握重点人员和关键节点,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能协调事件涉及相关部门迅速反应,筛选有效信息;能通过沟通和分析把握事件脉络并提出初步处理方案

能密切联系相关人员,跟踪事件的处理效果;通过网络、个别谈话等渠道掌握事件产生的影响;能进行事后集体和个体的心理疏导

能讲授校园安全教育公共选修课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危机事件、突发事件应对与管控的相关知识

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知识

心理学相关知识

教育教学方法相关知识

职业规划与就业

指导

()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自己的职业倾向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成才观,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能开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并对结果进行分析、评估

能帮助学生认识自身的性格特点和能力,明确职业发展目标,澄清职业取向;能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

职业生涯规划基本理论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

理论和实践研究

()攻读获得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成果

能开展深入的科学研究;能领导管理科研项目团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

教育研究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

管理学相关知识

3.3 高级

高级辅导员一般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修养,高级辅导员职业标准除涵盖中级辅导员的职业标准内容要求外,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并具备有影响力的成果,成为该领域的专家。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能力要求

相关理论和知识要求

思想政治教育

()主动思考研究,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和一般规律,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工作调查研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研究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性、前沿性问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专家*[1]

能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发展要求,结合学生的阶段特征,按照学校育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目的地系统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能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论与方法的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深入的研究,具有相关专业的学位或具有长期的丰富工作经验

能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并借鉴其他交叉学科的优势,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论文

能够熟练利用理论指导辅导员工作的开展

能讲授思想政治教育公共选修课

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开展科学调查研究的方法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及宣传教育的方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及宣传教育方法

思想政治道德观相关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学史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

现代科学技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方法

党团建设

深入研究高校党建的规律性前沿性问题,成为党建专家*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建创新理论有深入的研究

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党建工作学术论文

能够熟练利用理论指导初级、中级辅导员开展党建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中国共产党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及宣传教育的方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及宣传教育方法

党建学相关理论

政治学相关理论

学业指导

()组织学生参与专业课教师的实验或研究项目,培养学生学术爱好和研究能力

()深入研究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格

()研究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研究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能深入了解学生所在专业知识,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建议

能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相关原理和知识指导学生学习研究

能因材施教,培养研究型、创新型人才

能够指导和组织初级、中级辅导员开展学业指导工作

心理学相关知识

教育学相关知识

学生所在专业相关知识

日常事务管理

积极创新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总结凝练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学生事务管理的规律,成为学生事务管理专家*

具有长期丰富的事务管理工作经验

能合理运用教育学、管理学、法学相关知识,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进行服务育人体系化设计

能够熟练利用理论指导辅导员开展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学生事务管理学术论文

教育学相关知识

管理学相关知识

法学相关知识

学生事务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总结凝练实践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成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

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能进行危机评估、实施干预、妥善预后及跟踪回访

能够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能够熟练利用理论和实际经验指导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能够为高校辅导员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能讲授心理健康教育公共选修课

心理学相关理论

应用心理学相关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相关理论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丰富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网络传播的规律、研判网上学生思想动态,成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专家*

能结合工作经验、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深入的研究

能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论文

能够熟练运用理论指导辅导员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及宣传教育的方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及宣传教育方法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

现代科学技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方法

危机事件应对

()对危机事件进行分类分级,并做出预判

()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危机事件,稳定工作局面

()总结经验,对工作进行改进,完善预警和应对机制

()总结凝练实践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危机事件应对的规律,成为校园公共危机管理专家*

能根据掌握的信息对危机事件进行分类分级;能准确分析事态起因,牢牢把握发展趋势

能摸清事态的症结,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制定对策并迅速妥善处理,恢复正常

能掌握整个事件的过程,深层次研究事件原因,改进工作,提出对策

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公共危机处理相关领域学术论文;能熟练利用相关理论指导辅导员进行公共危机处理

危机事件应对与管控的相关知识

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理论

管理学相关理论

社会学相关理论

心理学相关理论

伦理学相关理论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总结凝练实际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把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规律,能为学生开展基本的创业指导,成为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专家*

具备职业指导师资质

能为大学生开展团体职业咨询

能撰写职业指导典型案例,开展职业指导应用性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能进行较为客观全面的创业环境、政策、行业前景分析

能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就业信息服务系统,提供更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

在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5篇以上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能够熟练利用理论指导辅导员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

能讲授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公共选修课

职业生涯规划相关理论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

职业咨询相关理论

职业素质测评相关理论

国家鼓励创业基本政策

理论与实践研究

(一)参加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

(二)主持省部级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具有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

能深入把握国内外学生事务工作前沿进展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核心期刊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能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中级辅导员的研究进行指导

教育研究方法

社会学研究方法

管理学相关知识

安乐传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建立良好的院风、学风,努力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安乐传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按照学院的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院系学生管理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调动院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务实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实现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考核原则:  

  1、导向性原则。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指标体系的具体内涵体现和转化为院系集体、个人的奋斗目标。  

  2、科学性原则。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合理确定考核分值,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系部学生管理工作。
  3
、客观性原则。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学生处、团委具体负责考评,允许被考评单位申诉意见,保证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符合实际。
   4
、可操作性原则。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做到内涵明确,能直接量化的考核指标均标出量化分值,能直接加减分的直接加减分,尽量使复杂问题简单化,易于操作。
    5
、整体性原则。学生工作考核对象是一个系部集体,而不是个人,最后的评价结果是对一个系部集体学生工作总的客观的完整的评价,是反映学生工作的总体情况,而不是某个单项工作的情况。
     
二、考核内容
     
见《安乐传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办法及表彰
    1
、考核体系共有5个考核项目和22项考核内容,总计225分。各级指标的权重已在相应分值中体现,为便于考核操作,每项设有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2
、考核结果的确立:采用常规+奖励的原则。
   
1)常规部分。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系部学生工作进行积分累计。
   
2)奖励部分。为鼓励及时完成学生处、团委交办的临时性大型任务的系部,本考核方案设奖励分,每次3分,总分10分,加满为止。奖励分记入总分。
     3
、表彰奖励。学生处每月末对各系部学生工作按学生处对各专业教学系的考核结果排名,根据排名分三档(12名为一档;34名为二档;56名为三档。如果系部数量有变化,则适当调整考核等级的划分),按一档1.4个系数,二档1.2个系数,三档1.0个系数进行统计,根据各系部在校班级数予以分别奖励,并作为年终学生工作优秀系部的直接依据和发放学生管理经费的重要参考。具体说明如下
     
总系数=各系所评等级系数×该系标准班个数之和
     
系数1应得金额=学院按在院标准班级拨付的总金额/总系数
     
各系所得金额=该系所得考核等级系数×该系标准班级数×系数1应得金额
     
班主任应得金额=所在系所评等级系数×标准班个数×系数1应得金额
           
四、有关要求
     1
、各系部学生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应以《考核指标体系》为依据。
     2
、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平时的检查和督评,并形成必要的材料积累,参评人员在考核中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附:安乐传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安乐传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办法

备注

20

系部学生工作学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健全,落实效果好。

无计划扣2分;无总结扣2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效果差扣2-3

5

查看材料

突发事件系部分管领导要及时到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院领导、学生处汇报。

突发事件处理不力扣1-3分;对系部内发生的学生重大事件隐瞒不报,一次扣2分。

5

依据学生处工作记录

按要求建设好系部专兼职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班主任队伍、学生干部队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考核到位、重视培训。

无学管队伍扣3分。

5

查看材料及工作记录

建立学管干部、班主任(21次)、学生干部(11次)例会制度,定期研讨学生工作。

每少一次扣0.5分。

5

查看会议记

25

坚持每周日晚班会和主题班会制度,要有学期计划 、有具体内容,有组织。

少组织一次扣1分;

10

查看记录学生处抽查

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没有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的扣2分;系所属班主任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每人次扣0.5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5

查看材料

开展心理健康及文明礼仪教育,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没用心理教育及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及记录的扣1-5

10

查看教育记录

155

上、下午、晚自习课前10分钟检查纪律

系部组织得力,检查到位,出勤率高,秩序井然。

30分(各10分)

系部每周报送学生处 抽查评

每月公布月评成绩,期末总评。

教室、宿舍、环境卫生

按系部划定区域,按要求清扫、保持

30分(各10分)

学生处及其他有关处室检查评比

各项评优、奖学金评比发放、推优入党等工作要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有具体的评选发放细则,并按照程序落实。

各项评选工作不公开、不公正,学生反映问题多且情况属实的扣1-3分;工作不

及时的扣1-2分。

5

查看工作记录;学生反

学生违纪率

根据各系每学期违纪学生数(指统计学生处行文处分留院察看以上及在保卫处有违纪记录的学生)与该系学生总数(以学期初统计为准)的比率

10

查看学生处、保卫处

违纪记录

午休、晚休

学生晚休秩序井然

20分,各10

根据宿管会检查评价

升旗

各系组织得力,秩序井然,质量高

10

团委、院学生会检查评价

日常行为(重点检查乱扔垃圾、

学生日常行为加减分

50

根据学生处各处室及学生会检查记录

比赛及活动名次

学生处组织的比赛,12名加3分,34名加2分,56名加1分;各系举办活动,部分学生参加每次加1分,全体学生参加每次加2

处室配合

15

按时完成学生处部署的各项工作

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4

15

学生处记录

奖励

10

及时完成临时性大型任务

每次3分,共10分,

加满为止。

10

学生处、团委工作记录

     

安乐传辅导员考评办法(试行)

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建设一支高素质辅导员队伍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落实全国、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安乐传辅导员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全院辅导员。

二、考评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

1.政治觉悟:能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否具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能否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2.政策理论水平:能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作风:是否爱岗敬业,把工作放在首位;是否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学生为中心,想学生之所想, 急学生之所急,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为人师表:工作中是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学生心目中是否能树立起良好的师长形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能:

1.组织管理能力:主要考核工作中组织、管理方面的方法、水平和效果以及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2.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主要考核是否能用生动、有效的语言说服学生,让学生接受你的观点、主张、意见和建议;是否具备写博文、活动报道、活动策化书等应用性公文的写作能力。

3.科研能力:主要考核能否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科研活动,在本领域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4.创新能力:主要考核创新意识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考核能否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能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影响的活动。

(三)勤:

1.学年、学期班会、主题班会、思想教育、学风建设等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情况;

2.是否经常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安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生理及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指导等;

3.是否坚持经常深入班级、宿舍,组织参加班级活动,加强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正确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4.是否按时参加学生处、学院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

5.能否按要求及时完成学生处、学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

6.能否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工作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各类突发事件。

(四)绩:

1.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状况,培养学生骨干的数量和质量及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教育的成果等;

   2.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效果。主要包括学生的品行评定、综合测评、各项评优;掌握学生基本信息情况、学籍注册及学籍异动办理情况;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特殊学生的帮助,奖、贷、勤、补等政策的实施情况;深入宿舍情况;办理学生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类日常事务情况;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情况;工作中是否出现差错、是否有学生投诉;在工作中是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基础文明建设取得的成绩。包括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和学生在宿舍、教室、校园等公共场合遵守秩序情况;

4.培养典型的情况。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数量;

5.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评原则

学生辅导员考评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第二,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第三,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第四,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四、实施步骤

辅导员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学校考评和系部考评。

(一)系部考评

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和述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自我评议:辅导员本人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年度工作及成效做出工作总结,形成个人述职报告。此项考评占15%

2.学生评议: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从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中随机抽取20-40%的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议(辅导员不在现场),填写《安乐传辅导员考评量化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计出每个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50%        

3.述职答辩: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听取辅导员述职答辩的基础上结合学生评议、平时工作表现等各方面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深入宿舍情况、学生反映情况等),对辅导员个人工作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等级意见,此项考评占35%

4系部学工办根据上述各项考核成绩,确定辅导员考核等级(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学校考评

各系部考评获得良好成绩的辅导员,经系部推荐或自我申报的方式,可参加学校优秀辅导员的考评。采取自我评议、工作成绩评定、述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自我评议:辅导员本人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年度工作及成效做出工作总结,形成个人述职报告。此项考评占15%

2.工作成绩评定: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学生处各科室对辅导员平时工作的实效进行评议。此项考评占50%

3.述职答辩:由学生处牵头组成辅导员考评小组,在听取辅导员述职答辩的基础上结合学生评议、平时工作表现等各方面情况(如会议参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深入宿舍情况、学生反映情况等),对辅导员个人工作进行评议,提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等级意见,此项考评占35%

五、考评等级

(一)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一条 考评遇下列情况之一者,清退出辅导员队伍:

1)在学生中散布影响安定团结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忽视个人世界观改造,迷信邪教或加入邪教组织的;从事传销活动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拘留、刑事处罚;

3)在政治思想或道德作风上出现严重错误;

4)由于个人工作失职,所负责学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第二条 考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等级定为不合格:

1)组织纪律性较差,经常缺勤或经常迟到、早退;

2)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3)由于工作过错,使学校、集体财产和学生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4)在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未按照《安乐传辅导员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任务;

6)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7)重大活动组织不得力,造成混乱局面,影响极坏的;

8)学生评价极差的;

9)工作长期懈怠,不主动改进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等级不得为优秀:

1)无故不参加学校召开的辅导员会议及培训;

2)按照《安乐传辅导员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工作较差者;

3)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考核等级发放辅导员岗位津贴,考核优秀者并授予“安乐传优秀辅导员”称号。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行政告诫,并适当扣除绩效工资,尚可留用继续从事学生工作;仍表现不好的,清退出辅导员队伍。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学生处。

附件:

1.安乐传辅导员考核评审表

2.安乐传辅导员考核量化体系自评表

3.安乐传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量化表

4安乐传辅导员考核评议量化表

     

附件1

安乐传辅导员考核评审表

   

性别

学历

出生年月

所带班级

职务

职称

所带人数

参加工作时间

   

主要业绩摘要(述职报告附后)

本人自评结果

学生测评结果

学院测评结果

学校考评小组测评结果

考核等级

 

    学生处  

       

附件2

驻马店职业技术员考核量化体系自评用表

(20  ---20   学年度)

考核

板块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一、

         

25分)

理想信念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

道德修养

为人师表,严于律己,谦虚谨慎

5

理论修养

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熟悉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政策法规,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际操作规律

5

工作态度

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关心爱护学生,及时发现妥善解决学生的疑难问题

5

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

二、

     

(10)

工作能力与个人

素质

开展思政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年级大会组织能力、调研能力、科研能力

5

同事之间互相沟通、协调、配合,高效完成工作

3

服从学生处以及其他部门领导的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

 三、

 

 

 

 

 

 

65分)

计划性

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切合实际,措施得力

2

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有针对性,有改进措施

2

思想

政治教育

建立联系学生制度和谈心制度,深入学生当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各种思想动态

3

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处理问题及时,有记录,有措施

3

党团建设

发动和组织学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生党支部的党务工作、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

2

指导团支部做好学生的推优工作,积极开展团员教育活动

2

指导班委、团支部的组建,换届公开、公正、民主

2

健康教育

协助做好新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工作,配合开展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咨询等活动,有记录,有成效

3

学生管理工作

大学学习计划、方法等教育或专题讲座以及专业竞赛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3

日常学生督查工作以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开展,坚持每月至少听课2

3

能够帮助后进生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成绩

2

续上表

考核

板块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三、

 

 

 

 

 

65分)

学生管理工作

生活管理

每周至少一次到学生宿舍巡查,深入学生宿舍座谈,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2

节假日结束组织对学生归校情况的检查工作

2

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的落实,自立自强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3

文体管理  

组织与指导学生参与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

3

纪律管理

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与管理,有号召,有倡议,有要求。对违纪生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健全,不留后遗症

3

入学

管理

组织开展入学教育、军训教育、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

3

组织老生或学生干部做好针对性的迎新服务工作

1

毕业管理

就业前教育,就业指导课的组织、开展

2

毕业鉴定、毕业证办理、教师资格证办理、就业推荐、就业手续办理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3

学生干部管理

注重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学生干部的选用客观公正

2

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建立学生干部例会制度,能建立和培养一支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

2

应急管理

对所带学生开展突发事件的教育工作

1

遇突发事件能及时上报,积极控制事态发展,降低损失或危害

3

教学工作

有较强的业务素质,能够配合协调思想政治教育课老师担任一定量的教学工作,按要求做好备课、讲课辅导答疑工作

2

理论研究

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研,有针对性地开设各种专题讲座

2

每学年撰写1份工作总结报告

2

开展、参加学生教育和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撰写并发表论文

2

自评结果:

总分:

个人承诺: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签名:

                                               

                                                 

附件3

安乐传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议量化表

被考核人

评价项目

     

评分

30%

30分)

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为人师表,工作作风严谨,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10分)

工作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考虑问题能从全局出发,处理问题能把握公平公正原则。(10分)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深入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了解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10分)

20%

20分)

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强,较好帮助同学与任课老师沟通交流,重视学生问题

反应渠道并善于与学生沟通,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10分)                                          

学生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工作细致,思路清晰,对学生帮

助大,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10分)

20%

20分)

经常参加本系部学生的集体活动,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关心学生的

习和生活,及时发现并热心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10分)

工作积极主动,坚持岗位,能按时完成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工作效率和工作

质量高。(10分)

30%

30分)

学风建设有成效,班风、学风建设常抓不懈,学生学风、考风良好,成绩优秀。

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取得良好效果。(10分)

培养出优秀的学干队伍,每学期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党团组织出色,

在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良。(10分)                                              

对学生进行反邪教、反传销、消防安全教育,细致认真地做好学生的安全、

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基础文明建设。(10分)

满分100

     

   

附件4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评议量化表

(学工系统内部、辅导员考评小组用表)

考核类别

       

分值

被考核人

德:

20

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5

思想道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循基本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5

工作态度。安心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辅导员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

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学生,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关爱学生;各类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奖、助学金发放做到透明;团结同志,富有合作精神。

5

能:

20

思政教育能力。能掌握学生思政教育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

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能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和管理。

5

解决问题能力。处理问题能把握公平、公正原则,能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能及时发现并独立解决和处理问题。

5

创新能力。学生工作有思路、有方法、有特色、有创新。

5

勤:

25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擅离工作岗位。

7

对学生工作务实、负责,有热情,肯学习,能钻研,处理问题及时,

不推诿、不扯皮。

8

按时参加学校及学院召开的各种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完成上级的工作部署。

5

承担一定的形势政策、党团课、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及其他的教学

任务,按要求做好备课、讲课及辅导工作。

5

绩:

35

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学生工作处及其他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8

注重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工作的开展。

7

注重学生日常管理。班风、学风建设常抓不懈,同时能做好学生的

安全、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0

能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重大事故或特殊情况,未发生安全

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5

积极参与学生工作研究,每学年能撰写专题调查报告或论文。

5

总分

100

安乐传主题班会实施细则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素质,实现主题班会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主题班会质量,增强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管理班集体的基本技能,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主题班会内涵

  主题班会是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结合学生的自身实际情况,围绕特定主题对学生开展思想品德、心理教育、职业规划、做人做事、安全教育等有效形式,是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技能,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

  二、主题班会的目标

  (一)提高觉悟、学会做人

  主题班会可以指导学生的具体行动,使学生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认识,陶冶情操,锻炼意志,学会做人做事。

  (二)获取信息、提高能力

  主题班会比其他课堂教学活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时代性,尤其是主题班会无论准备过程还是实施过程都是锻炼和提高学生能力的平台。

  (三)发挥特长、发展个性

  辅导员、班主任可充分了解班级同学的特长爱好,并予以安排角色,为同学们的个性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四)增强凝聚、优化班风

  主题班会是班集体发展的基础,同时它能使班风、班纪和班级的人际关系得到强化和巩固,进而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

  三、主题班会应遵循的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主题班会是一种传统的教育形式,目的就是教育学生,使教育内容真正地让学生接受,内化到学生心里,使全体学生全过程地接受教育。

  (二)针对性原则

  组织主题班会要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思想实际和班级存在的问题,还要针对社会现实,赋予主题班会时代性。

  (三)趣味性原则

  主题班会的内容和形式要具有多样性,主题班会设计的趣味横生,就有极大的吸引力,起到自动巩固和强化教育效果。

  (四)主体性原则

  主题班会的重点是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整个过程教师要对学生充分放手、充分信任,还要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辅导,放手不放任,自主不自流。

  (五)整体性原则

  主题班会的设计与实施也要依照远、中、近目标,针对学生、班级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逐步加深,要有统一、连贯的计划,通过围绕阶段目标设计系列活动,进而达到一个总的教育目标。

  (六)实效性原则

  主题班会要使学生入情入境,入心入脑,应该本着“小、近、实”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收到实效,进而内化为学生自己的行为。

  四、主题班会的组织形式

  主题班会的形式应由教育内容来决定,采用何种教育形式,要以达到怎样的教育效果来决定,常见的主题班会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演讲型

  组织学生围绕某一主题进行演讲,用以表达思想感情,同时能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和材料组织能力等。

  (二)体验型

  就是在主题班会里面通过对一个主题比较深入的体验,来使学生达到对这个主题的深入理解。

  (三)讨论型

  对一个或一些问题进行深入地讨论,在讨论中在学生让学生明白道理或接受教训。  

  (四)表演型

  主要指心理剧和道德情景剧在主题班会中的运用,就是要让学生在主题班会过程当中,通过角色扮演去体验当时的道德情景,从而加深理解、引起共鸣、受到教育。  

  (五)叙事型

  通过对一个事件或故事的讲述,唤起大家对这个故事的体验,引起大家的共鸣。 

  (六)综合型

  即采用融知识性、教育性、趣味性为一体的主题班会。

  五、主题班会程序

  (一)选题

  主题班会选题要鲜明集中,针对性强。辅导员、班主任要依据学生处每月的学生思政教育工作主题,结合系部实际状况,针对学生基本情况认真选题。

  (二)备会

1. 个人准备。

  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发动、情况调查和各项资料准备工作,使主题班会成为全班学生思想行动的中心。

2. 集体研讨。

  发挥群体优势,交流经验,在主题班会中实施德育的内容和措施。

3. 要制定主题班会活动方案,主要环节如下:

  (1)活动主题

  (2)目的意义

  (3)活动方式

  (4)时间地点

  (5)活动程序

  (6)主持人、发言人(可由学生担任)

  (7)总结讲话(辅导员讲话)

  (三)撰写班会讲话稿

1.辅导员要提前两周进行立题,设计好方案,提前一周向学生布置主题班会的准备要求,指导学生查阅资料,整理观点,写出发言稿。

2.广泛收集材料。

3.要深刻提炼观点。

4.要像做课题研究一样,深入系统地研究。

  (四)主题班会召开要求

1.辅导员、班主任在每次召开主题班会时,要结合学院、系部和班级实际,妥善安排、务求实效。

2.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准备主题班会讲案,注意班会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3.学生处、团委每月对辅导员、班主任主题班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辅导员年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安乐传辅导员日常量化标准

 

根据《安乐传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完善和健全辅导员队伍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量化标准:

  一、一项工作要求

上班至少提前十分钟到岗,巡查学习、纪律及行为情况

  二、四项工作原则

  务实    细致    求精   创新

  三、十条量化标准

1.每周至少检查早读1次;

2.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公寓2次;

3.每周至少召开班会1次;

4.每周至少和学生家长联系(家访)1次;

5.每周至少和学生谈心2人(次);

6.每月至少听课2节;

7.每月至少召开主题班会1次;

8.每月至少和任课教师沟通2人(次);

9.每年至少提交学生管理论文(课题)1篇(项);

10.每年至少参加校内外培训1次。

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制度

为提高学生工作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形成管理合力,形成统一、协调、规范、有序的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书记例会制度

1、召开时间为每单周周一上午10:30分;

2、开会地点设在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办公室;如改变时间或地点,由学生处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各系部书记,没有书记的主任参加,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4、会议主题:汇报上两周学生工作情况,安排布置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传达落实近期上级会议、文件、学校对学生工作的要求,安排布置重大活动;需要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5、会议纪律:要求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有特殊情况向主管副院长请假;

6、参会之前提前准备好要解决的问题,安排工作的具体内容,以提高会议效率。

二、专项工作会议制度

1、召开的时间、地点:根据专项工作下达时间,由学生处或团委确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参加人员:学生处分管副处长、负责专项工作专管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学工办主任或团支书,与该专项工作有关的全体辅导员;

3、专项工作会议适用范围大致为:大学生征兵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团员、团干、团支部等评选工作;校内奖学金,文明之星评定发放工作;全校性卫生工作;全校性招聘会;全校性文体赛事活动、迎新、军训等;

4、会议由学生处或团委主持召开,一般放在课余时间,进行会议考勤,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内容,会后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向系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三、辅导员交流培训和例会制度

1、会议时间:安排在每月初单周一下午4:30分,若和书记例会相同时合并召开,不再专门召开上午的书记例会;

2、会议地点:三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各系书记、学工副主任、全体辅导员、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学生工作管理员;每学期第一次全体辅导员例会邀请各系主任参加;

4、会议纪律:要求不迟到、早退、关闭手机或放在静音状态,如有特殊情况向学生处处长书面请假;会议注意记录、发言有文字材料,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和经验交流。

5、会议内容安排:每次都要求3名以上辅导员发言,学生发言介绍具体管理经验,要求内容新、有一定的推广性,系部书记发言、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发言、主管副院长总结发言,会议由主管副院长主持,副院长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时,由学生处长主持会议;

6、会议后对于经验材料和会议的重要内容由学生处整理归档,上网,以利于大家借鉴学习。

                      2015616

安乐传学风建设规划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也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加强学风建设,从学习规划教育、课外科技创新等工作层面层层推进优良学风创建,并着手任课教师、辅导员、高年级学生专门的指导队伍,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为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促进大学生的成长与成才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学校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这一中心任务,以学涯规划教育、课外科技创新等为切入点,以教育引导、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落脚点,创建优良学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二、工作目标

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并以求实的科学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着力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以好学为荣,以不学为耻”的优良学风,树立追求学术的崇高理想,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具有宽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为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任务

1、以加强学风建设为主线带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

进一步统一思想,厘清认识,达成共识,坚持以加强学风建设为主线带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扎实推进,使学风建设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加强培育学生的学术追求和人文精神,持续开展“诚信规范教育”、“学科竞赛、学术论文评选”、“学术精英班培养”等工作;建立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制度,定期开展学风交流会;完善辅导员谈心制度和进宿舍制度;建立健全学风建设考核制度,构建以学风建设为主线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创新,培养学生“厚德强技,善学笃行”的精神品质,创造一种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

2、搭建平台、开展学风建设

以校园网平台开展学风建设。学院校园网在版块设计、功能开发上,紧密结合了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内容,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平台。以学风建设为突破口,在校园网平台上建立课外科技活动平台,宣传、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建立教师平台,推进名师访谈,专业答疑、学涯规划指导等项目,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辟家长专区,加强家校联动,形成合力育人;开展学风建设线上讨论、优秀学生访谈和展示等各种形式的网上学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便捷、快速、广泛的传播优势,集聚师生、家长的力量,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

学生生活园区是学生学习、交往、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开展学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生活园区以学风建设为基础,开展文明建设,创建学习型寝室、文明寝室,充分发挥学生的“三自”作用,在楼栋内营造浓郁的学习和生活氛围。进一步促进社区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

3、从学涯规划教育、课外科技创新等促进学风建设

将新生学涯规划教育作为学风建设的起点和重要时机,充分发挥新生学涯规划教育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新生学涯规划教育阶段,要让专业教师、大牌教授唱主角,通过教授们的人格魅力、学术魅力,引领新生认识专业、了解专业、进而热爱专业,追求学术,促进学涯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开展《我的大学我做主》大学学涯规划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注重效果;发挥优秀校友、优秀高年级学长力量,为新生树立朋辈教育榜样;通过课外科技成果介绍、学科竞赛介绍,展现学术魅力,激发新生学习动力。通过新生学涯规划系列教育活动,帮助学生完成“要求我怎样做”向“我自己要怎样做”的转变。切实做到人人规划,分步实施,年度对照,指导落实。

与教务处携手,引导各学院针对大一、大二学生,建立兴趣小组,针对大三学生,开展项目组织及指导、学科竞赛等,将学生的兴趣点引到科技活动中。通过系、教研室、课题组等进行深入调研,开展符合学院学科特点的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活动。同时,引导各系利用科技创新基地,结合各类竞赛,大力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开展特色专业竞赛,激发学生加强专业实践及创新能力培养的积极性。

4、建设专门的指导队伍指导学生学习和进步

一是成立学涯规划“名师指导团”,这是一支主导力量。发挥知名教师、关工委老同志的积极作用,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名师加入,成立学涯规划“名师指导团”,、开设讲座、指导学生学涯规划。

二是新建辅导员协会“学风建设”分协会,这是一支支撑力量。要求每个系安排专项负责学风建设工作的辅导员教师参加学风建设分协会,在协会层面上加强学涯规划、课外科技创新等学风建设项目的研讨和交流,促进辅导员的专业化能力提升,加强各系学风建设工作的共同提升。

三是建立高年级学长导生队伍,这是一支辅助力量。选拔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高年级学生担任班级导生,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学习目标确立、学困生援助、学涯规划指导等,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四、领导和保障

1、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优良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学校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为小组成员。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各司其责,协调资源,切实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学院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到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加强学风建设责任落实。明确各系、各相关人员的学风建设责任。要求各系把学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中,常抓不懈。以系为单位,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本系的学风建设工作。学院教师要学高身正,坚持教书育人的师德要求,尤其要发挥知名教授、学科带头人等在学生学涯规划、专业思想引导中的主导力量;辅导员把学风建设工作作为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放心间,落到实处;各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要自觉参与到学风建设中来,将学风建设与党风班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诚信做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与自身成长成才结合起来,与推动全体同学共同进步结合起来。通过明确分工、理顺关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夯实学风建设的组织基础。

3、完善学风建设考核制度。每年对学生个人和集体进行考核,把在学风建设中有无成就作为考核学院、优秀班集体、优秀寝室、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鼓励和表彰,对严重影响学风建设(如考风考纪、学术规范等)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批评和教育,努力创建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和校风。

   

201571

安乐传校内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根据《安乐传校内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以利于各系部按细则组织进行评选,具体评选细则和名额分配如下:

1、校长奖学金不超过10名。按照学生校内奖助学金评选标准进行推荐;程序为: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系部根据条件审核,报学生处统一评选,同时报送个人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书,由学生处统一组织评选。

2、技能竞赛优秀奖学金不超过10名。评选标准是获得市级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为我校技能标兵一二三等奖;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为我校一等奖,三等奖者为二等奖,优秀奖为三等奖;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均为一等奖获得者,优秀奖者为二等奖。程序为:个人申请、系部推荐、学生处统一组织评选;报送材料时要有个人申请、获奖荣誉证书和复印件。

3、文明标兵不超过10名。评选标准按管理办法执行,程序为:个人申报、系部推荐、学生处根据申报的材料进行统一校级评选。报送时必须要有个人申报总结材料和相关的荣誉证书。

4、评选选学习优秀奖学金按照管理办法条件和标准进行推荐,推荐数量为二年级以上在校生总数7%进行推荐,一等奖助学金1%,二等奖助学金 2%,三等奖助学金4% 。推荐程序为,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系部审核,报学生处审核汇总。

5、学校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小组由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和学生处分管奖助学贷的副处长组成,负责统一评选。

6、评选时间按照学年度进行评比,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上旬,由学生处发出通知,具体名额调整按照补充通知的形式下发。

7、未尽事宜在执行中进行完善,由学生处负责解释细则。

                     

                                     2015918



[1]*项为专家职能,高级辅导员需至少符合一项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