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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升降国旗制度的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严格升旗制度,提出如下规定,请全体师生员工认真执行:

1、升旗仪式在当日早730分举行(遇有恶劣天气不举行)。  

2、“七一”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时,不举行升旗仪式,但升挂国旗。  

3、举行升旗仪式的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环境肃穆,升旗时所有在场人员必须肃立。  

4、全体师生要有秩序地整队入场,班主任随班级参加,站在班级后面,其他教职工单独列队。

5、担任升旗任务的升旗手由新生入校军训时选拔。升旗手、护旗手必须经过严格训练方可执行任务。举行升旗仪式时,升旗手、护旗手要着装统一。

6、学校把升降国旗制度纳入常规管理,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出勤、列队状况、精神状态等进行考评,并作为评比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

升旗仪式秩序是:

1、升旗(奏国歌)

2、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员工面对国旗立正,行注目礼,目光必须随国旗的徐徐上升上移,不得他顾。

3、场外人员在升旗开始时,不得进入学校大门,由值勤人员加以管理,待升旗仪式结束后方可入内。  

4、国旗下讲话  讲话人由担任升旗系部选派,有讲话稿,简短而主题突出,教育性要强,系部领导讲话要简洁明了,针对性强,要把握时间节奏,讲话完毕宣布升旗仪式结束。  

1、一般每日在7点整,傍晚630分,由升旗手按《国旗法》第16条有关要求升降国旗。不得使国旗落地,须妥善保管国旗。如有故意玷污、践踏国旗的依照《国旗法》第19条追究责任。

2、平时工作日的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经过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3、升挂国旗后,如遇突然下雨等恶劣天气,须及时降下国旗并收好。

各系部:

就前两次仪式来看,在仪式进行中仍有人员随意进出校门,应在全系部进行宣传,进行教育,以后每周一升国旗要成为定式,现将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个系部按照时间安排的节点提前布置,每周五上午10点,系部要将该部参加下周一升国旗仪式人员,流程报学生处,学生处负责具体布置。

时间安排:另附

                                                           

9月14 建筑系
9月21 信息工程系
9月28 财经系
10月8 教师教育系--英语班
10月12 教师教育系--老生班
10月13 教师教育系--新生班
10月19 艺术系
10月26 机电系
11月2 建筑系
11月9 信息工程系
11月16 财经系
11月23 教师教育系--英语班
11月30 教师教育系--老生班
12月7 教师教育系--新生班
12月14 艺术系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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